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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办法,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基本生活需要及其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一、承办单位: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二、政策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 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及标准: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确定。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277.50元 四、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1、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到失业保险科进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2、填写《失业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户籍证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续保单》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收据;近期免冠照片2张。 3、审查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按规定时间参加集中教育,领取《失业证》。 4、持失业保险科发放的银行存折,每月20日到中国银行各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五、服务承诺: 1、失业人员进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办好失业金审核手续。 2、确保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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