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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精神,并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各地普遍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9月中下旬。
二、活动主题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三、工作目标
(一)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四、活动内容
(一)重点依托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二)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三)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受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就业政策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这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调动全系统的力量,集中一段时间搞好本次活动。
(二)各地要做好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相关政策补贴资金的准备工作,并将专项活动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三)各地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保证活动实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重点做好活动方案制定、相关政策资金准备和监督指导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重点做好基层工作指导、岗位资源统筹调度和宣传工作;街道、社区基层工作平台重点做好走访摸查和各项具体援助工作。
(四)请各地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开展活动的具体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联系电话:(010)84207465,84208463,84208465(传真)
电子邮箱:louquanchao@mohrss.gov.cn
附件: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统计表点击下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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