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为迎接共和国60华诞,落实省、市部门关于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要求,在普遍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全市全面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援助对象
申报援助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就业贫困家庭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工作目标
申报援助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中至少一人就业,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至少一人转移就业,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全部实现就业;已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全面落实社保补贴,实现稳定就业。
三、时间安排
2009年9月中下旬
四、活动内容
1、实行“人员对接”。各镇、街道、村(社区),要摸清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对已经申报援助但仍未实现再就业的困难人员进行一次走访,了解他们目前的就业状况;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辖区内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要继续实行申报登记,做到家庭情况清、技能情况清、就业愿望清;要分类建立人员台帐,并实行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或创业。
2、实行“岗位对接”。要通过市人力资源市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等多种途径,摸清用人单位的工作情况,重点向用人单位宣传、解释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动员用人单位提供适应困难人员上岗的就业岗位。积极开展“手拉手”帮扶活动,充分发挥每一个工作人员懂政策、接触面广的优势,有针对性的为结对帮扶人员提供一套针对性强的服务方案,帮其实现再就业。
3、实行“政策对接”。要将国务院、省、市最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宣传到每一个用人单位和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及时提供政策咨询,讲明讲透政策内容与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使用人单位和援助对象了解政策,用足政策、促进就业。
4、实行“服务对接”。对已实现再就业的困难人员于9月20日前将社保和岗位两项补贴发放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各镇、街道分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整体推进工作机制,确保迎国庆就业援助活动圆满成功,为国庆60周年献礼。
二要做到责任到位。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细化工作措施,按时间要求,高质量组织实施。
三要做到宣传到位。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要重点宣传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和本次活动的意义、援助措施,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动员用人单位广泛参与,确保申报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国庆节前全部实现再就业。
各镇、街道要在活动开展中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收集活动开展的影像及其他资料,及时上报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培训就业科。9月30日前,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将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和《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统计表》报市就业办培训就业科。
附: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统计表
招远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日